汕头居民医保参保注意事项


汕头居民医保参保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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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民医保参保注意事项】【温馨提示】
1、原已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参保人未及时办理停保手续的 , 视为新年度自动续保;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的,请按家庭户参保人数预存足够金额 。
2、参保人如需减员停保、变更参保人信息和扣费账户的,应在每年的法定征缴期内尽早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所)或村(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
3、因参保人账户问题而未能成功扣费的,视为自动停保 。为及时反馈提醒未能成功扣款的信息,建议参保人完善联系人手机等通讯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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