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材料要求
办理登记时,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登记地所在市户籍的,只需提交《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相关材料;婚姻登记当事人双方均非登记地所在市户籍的 , 除应提交《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在本市域内的有效居住证;对于身份信息与原婚姻登记材料不一致的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件时,仍需回原受理机关办理 。
此外,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地点仍为省民政厅确定的14个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军人的,应继续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男女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离婚再婚的当事人应提供离婚证、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丧偶再婚的当事人提供丧偶证明;
【河北婚姻登记省内通办需要什么材料?】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烟登记证明 。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户口簿;户口已注销的 , 提供已注销的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凭证 。
推荐阅读
- 河北婚姻登记省内通办要多久能办好?
- 河北涉外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
- 2022郑州孩子省内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 20220222常州各区婚姻登记处结婚登记咨询预约电话
- 省内省外流量是什么意思 省内省外流量指什么
- 湖南省内其他城市职工养老保险转入长沙怎么办理?
- 长沙职工养老保险转到湖南省内怎么办理?
- 湖南省内职工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 长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内要办理转移吗?
- 绵阳社保在省内转移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