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规定,最新劳动法对精神病患者病假规定

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规定,最新劳动法对精神病患者病假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 ,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
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 9 9 4]4 7 9号)第4条规定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 , 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 9 9 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 , 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其他依此类推 。
最新劳动法对精神病患者病假规定1、企业单位员工,因精神类疾病请长期病假年满三年的员工,请病假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病假工资的,社保保险用人单位仍要缴纳的 , 个人应缴部分可以在病假工资中扣除的 。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
医疗期的规定时间法律分析:
职工患精神病,应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来处理,对于患精神病职工先给予医疗期 , 如果病情严重,医疗期应适当延长 。医疗期满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工作期间得了精神病怎么赔偿职工患精神病 , 应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来处理,对于患精神病职工先给予医疗期,如果病情严重 , 医疗期应适当延长 。
医疗期满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 , 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 , 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 , 可将患病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内容,并且明确告知劳动者并签字确认 。如果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患了精神病并经有关机构确认,就可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考虑医疗期的问题 。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 , 应当退出劳动岗位 , 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 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医疗期规定,最新劳动法对精神病患者病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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