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有些什么】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 ,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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