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春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二 )


1.企业申报高端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报告;
2.《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3.《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审批表》;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高端人才身份证(护照)原件、复印件;
(3)认定高端人才资格的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高端人才与企业签订的正式人才引进(聘用)合同;
(5)高端人才在长自购住房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
五、申报流程
(一)企业组织申报 。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企业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进行相关材料申报,经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交材料 。申报工作应由企业统一组织,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
(二)区级审核兑现 。各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应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报本级政府(管委会)审议同意后,在本级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以各城区(开发区)为单位为本级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兑现本级承担补贴资金 。同时,将本区补贴人员名单及审批表报市人社局登记备案 。
(三)市级审核兑现 。市人社局对各城区(开发区)上报备案的兑现补贴人员名单和审批表进行抽查,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市人社局按各城区(开发区)上报补贴人员名单,将市本级承担的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
获补贴人员应按规定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六、申报时间
【2022年长春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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