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政策原文


安徽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政策原文


2022年12月,安徽省医保局会同安徽省财政厅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文件要求,确保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在我省顺利落地实施 。今年8—10月,省医保局起草了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各市医保部门意见,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方建议 。近日,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了全省政策解读培训 。
二、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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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知》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全面落实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文件要求,并结合我省跨省异地就医工作实际,细化补充部分内容 。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一改两为”工作要求 , 聚焦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 采取针对性举措 , 用心用情用力为参保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知》坚持政策优化集成、管理统一规范、业务协同高效、服务精准便捷的指导思想,统一全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业务经办流程,健全异地就医业务协同机制,规范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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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共分为九个部分,前八部分是通知的主体内容,第九部分是经办规程 。
1.明确目标任务 。2025年底前,全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 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持续强化,异地就医结算能力显著提升 。住院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 。
2.简化备案人员分类 。将原来异地就医4类备案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就医人员)简化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2大类 。
3.完善结算待遇政策 。一是统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
二是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
三是明确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 , 已办理转诊的医保支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医保支付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四是允许补办备案和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参保人员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允许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和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直接结算 。
4.规范经办管理服务 。
一是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拓展备案渠道、统一备案有效期、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
二是规范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服务,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转诊就医,规范参保地转诊备案服务 。
三是规范跨省直接结算流程,扫码或持卡就医结算,按规定上传住院和门诊费用信息 。
四是落实就医地管理规定 。
五是加强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 。
六是做好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管理 , 将社会办定点医药机构一视同仁接入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与公立医药机构享受同等的医保政策、管理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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