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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 , 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 。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 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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