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如下: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
【债务追讨要提供什么证据 债务追讨要提供什么证据呢】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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