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二 )


第八条个人借款条件 。上述范围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 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1.借款人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各类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 。
2.借款人在创业实体或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其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青高校在校生不需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 。
【青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3.借款人须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合伙企业为执行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 。
第九条小微企业借款人范围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应为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划型标准确定的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小微企业借款人需具有法人资格 。
第十条小微企业借款条件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借款前12个月内(以借款申请日为准)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见附件,下同)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 无拖欠职工工资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按规定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第三章贷款用途、额度和期限
第十一条贷款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应当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或经营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
第十二条贷款额度 。
 ?。ㄒ唬└鋈舜疃疃?。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名符合条件人员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创办其他各类创业实体的,根据吸纳就业情况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其中,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上的,至少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在创业实体内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贷款额度在40万元以上的 , 至少吸纳2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在创业实体内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
 ?。ǘ┬∥⑵笠荡疃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根据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数量,按每人30万元的标准核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第十三条贷款期限 。对按期还本付息的借款个人和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 。
 ?。ㄒ唬└鋈舜钇谙?。个人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不超过3次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劳动年限 。
 ?。ǘ┬∥⑵笠荡钇谙?。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不超过3次 。
第十四条同一法人的借款人在同一贷款期限内,不能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并已取得创业担保贷款的,合伙人在贷款期限内不得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借款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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