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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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向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的时间应当在知道该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申请 。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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