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无锡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2023无锡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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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2023无锡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 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ㄒ唬┰市砩苑褚的伤叭税凑盏逼诳傻挚劢钏岸罴蛹?%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
 ?。ǘ┰市砩钚苑褚的伤叭税凑盏逼诳傻挚劢钏岸罴蛹?0%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
 ?。ㄈ┠伤叭耸视眉蛹频旨跽叩钠渌泄厥孪睿?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 , 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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