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分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分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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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资格合法 。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体部门招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特批) 。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 , 指用人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相应的业务,享有法律赋予的用人资格或能力 。
2、合同内容合法 。主要指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劳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这里 ,  “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就是法律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 。假若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十个月,由于违背了上述“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强制性法律规定 , 显然是无效的 。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 因为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是无效的 。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 , 这样的劳动合同也应无效 。
4、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 。《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对于以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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