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着不发劳动仲裁会如何处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工资拖着不发劳动仲裁会如何处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工资拖着不发劳动仲裁会如何处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文章插图
1、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 , 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 一方当事人谕期不同行的,另一方可以由诸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 , 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