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的单位不叫保险的应该这怎么办

【用人的单位不叫保险的应该这怎么办】

用人的单位不叫保险的应该这怎么办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 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 , 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一年的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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