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狗证怎么办理


咸阳狗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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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饲养犬只实行强制免疫
养犬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将犬只送至免疫点进行犬狂犬病免疫,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
犬狂犬病免疫接种应当按照疫苗有效保护期定期进行 。
二、 实行养犬登记制度 。犬龄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到居住地或者单位住所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 。
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养犬登记办理场所,并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采取措施 , 逐步实现犬只免疫接种与登记在同一场所办理 , 实行一站式服务 。
三、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不予办理登记 。
禁止饲养烈性犬 。烈性犬的标准及名录,由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确定、调整 , 并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饲养的犬只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自幼犬出生后三个月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养犬人或者犬只收容所 。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犬只实施绝育措施 。
在本条例施行前超过限养数量的非烈性犬,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十日内接受犬狂犬病免疫接种,取得免疫证明,并依法补办养犬登记证后,可以继续饲养 。
四、个人饲养犬只的 , 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在本市有固定居住的场所且独户居住 。在办理养犬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
(二)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三)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四)犬狂犬病免疫证明;
(五)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 。
五、单位因工作需要养犬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配备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以及养犬标识;
(二)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三)养犬场所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四)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
单位饲养犬只的 , 在办理养犬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看管犬只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饲养犬只场所的位置;
(六)犬狂犬病免疫证明;
(七)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 。
六、 公安机关收到养犬登记申请材料后当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 , 办理登记手续,发放养犬登记证、智能犬牌 ,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 , 并告知申请人十日内将犬只自行妥善安置或者送交犬只收容场所 。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 。期满后继续饲养的,养犬人应当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 , 办理养犬延续手续 。
公安机关应当制作统一的智能犬牌,智能犬牌应当记载养犬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犬只品种、出生时间等信息 。
七、养犬人将犬只转让、赠与的 , 受让人应当自受让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原养犬证到养犬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
养犬人居住地或者单位住所地变更的 , 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养犬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
犬只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养犬人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下落不明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养犬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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