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一公司法人代表被十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在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
审讯室里
43岁马优(化名)后悔不已
在走进公安局之前
他还是一家钢材锻造企业的
法人代表
而此时他却成了
挪用公司资金的犯罪嫌疑人
近日
十堰市公安局
茅箭区分局经侦大队
侦办了这起公司法人代表
挪用资金案
为受害公司挽回损失10.5万元
01
联手创业
今年43岁的马优是十堰人,从大学时期开始,他就一直接触钢材锻造工作,毕业后进入河南省一锻造厂工作,经过十几年的一线岗位磨练,马优对钢材锻造的技术流程乃至业务范围十分熟悉,算得上是技术人才了 。
有一次,马优在和朋友聊天时,大家都认为钢材锻造是个高利润行业,不仅价格波动小,而且收益稳定,于是就建议马优从厂里出来单干或者找朋友一起合资办企业,绝对稳赚不赔 。
2020年3月,将近40岁的马优终于下定决心,从锻造厂辞职回到十堰,打算经营一家钢材锻造公司 。
回到十堰后,马优就开始寻找合作伙伴 。经过反复商量,最终马优与身边的3个朋友达成共识,约定一起注册公司赚大钱 。
达成协议后,马优和朋友们分头筹集资金,最终马优实际出资22万元,另外3个朋友分别出资40.7万元、53万元、54万元 。虽然马优个人出资最少,但他毕竟是唯一掌握钢材锻造技术的人,经过大家集体商议,最终马优拿到了公司40%的股权,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职,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运营,另外3人则根据出资情况依次确定占股比例 。
02
矛盾显现
公司成立后,马优和几个朋友便开始忙活起来,但随着公司的稳步经营,马优与合伙人之间的矛盾也慢慢显现 。
公司股东张李(化名)负责采购原料,他经常到各地钢厂去打听价格,但都没有找到特别理想的进货渠道 。为了找到低价的货源,张李提出让马优去曾经工作的锻造厂打听一番 。随后,马优带着张李一起去了河南那家锻造厂 。本想着凭马优在厂里工作多年的情分,可以打通进货渠道,哪知去了之后碰了一鼻子灰,他们只能无功而返 。
回到十堰后,公司又因为疫情原因被封控起来,无奈之下,为了不耽误经营,张李只能从之前联系的厂家中选择一家购买钢材,但钢材价格远远超过预期 。随后,由于马优一直被封控在家,后期的钢材准备、预热、调质等工作由股东张成(化名)在现场代为管理 。但张成并不了解这些专业流程,在管理期间多次与员工发生矛盾,导致钢材的锻造工作进度缓慢,最终造成一笔50吨的业务订单超期未完成 。为了稳住客户,公司出面与客户沟通,赔偿了3万元违约金 。这些都导致公司的经营矛盾愈发突出 。
03
损公肥私
钢材锻造公司成立不久,为了节省资金,公司没有聘请专职会计人员,而是每周固定几天找会计师帮忙做账 。由于马优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企业对公账户也由马优直接管理使用 。
为了方便各种资金转账,马优在拓展业务时经常直接给出自己的个人账户,接收合同款项等,有时发放员工工资以及各类津补贴、出差报销费用,马优也将钱先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然后再发放 。由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主要由马优负责,其他股东以及兼职的会计人员也没有提出疑问,久而久之马优习惯了将公司账户与自己个人账户混为使用 。
2021年4月,马优的朋友找到他,要求他偿还之前借的10万元,由于马优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能够缓一缓 。但该朋友表示,如果马优不在期限内还钱,就拿着欠条到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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