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的户口怎么处理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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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的户口怎么处理】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个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 。只需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
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 , 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 , 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 。
扩展资料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 。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 ,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 , 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 , 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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