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个地区公布畜禽禁养时间表 2016年环保政策将更严!( 三 )


1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求2017年底前,广西将全面尽成县(市、区)禁养区的地理标注和发布工作,并依法推进分区管理,制定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迁准备,落实养殖场关停拆迁补助,确保2018年底前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场所有关闭或拆除 。按照《方案》,2016—2017年,广西获得生猪养殖大县奖励和位于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的各县,将选择养殖密度高、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先行试点;2018—2019年,广西将全面尽成各地禁养区养殖场的关闭或拆迁,清洁养殖模式在全区各地广泛应用 。到“十三五”末期,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将基本实行清洁养殖模式,畜禽养殖废弃物基本实现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理,生态种养模式广泛应用,实现化肥零增长的县达到40%,各畜禽规模养殖配套的病死畜禽综合处理设施均建成 。
14、海南三亚天涯区: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日前出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主意》(简称《主意》),明确请求全区22个社区、海坡行政村为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一切畜禽养殖 。《主意》颁布前已建成的、处于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养殖户要转产 。在规定光阴内不搬迁或关闭的,一律视为违规搭建 。
15、重庆永川:2016年1月25日印发的《重庆市永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5-2020年)》请求,到2017年,基本尽成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建立尽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增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能力,确保全区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100头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到2020年,深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重点实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解决农村畜禽布局性污染和面源污染,确保全区所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到90%以上,污染防控机制体制进一步尽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实现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 。
16、四川:2015年5月11日,四川省环保厅和农业厅联合下发《关于贯通落实环境保护法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请求,必须严厉区划管理 。禁养区范围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户),必须限期搬迁;限养区严厉控制畜禽养殖场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扩建,逐渐关闭不符合环保和动物防疫条件的小型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未尽善治污设施的畜禽养殖场,须在2015年内尽善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措施 。
17、 贵州:2016年3月22日,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管理工作的通知》,请求各地要根据环境容量,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请求,进一步尽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分工作,在两大流域、八大水系笼罩地区尤其要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分 。到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规模养殖户 。在禁养区外根据土地承载力,也要有准备地实行养殖总量控制,在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控制总量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请求,合理布局 。
18、云南:2015年2月12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贯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建议》(以下简称《实施建议》)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笼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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