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禁养区最新划定 2016年各地畜禽禁养时间表( 二 )


6、安徽:安徽省农委等部门出台建议,提出2016年6月底前 各县市区政府要尽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断定禁养区内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2017年底前,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将依法关闭或搬迁 。
7、福建:禁养区仅2015年下半年就关闭拆除猪场近1.3万家,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禁养区的拆除任务已尽成九成以上 。2016年,禁养区拆除工作仍在进行,福建沙县74家猪场遭到政府强制拆除,福鼎市对黄仁村、熊岭村禁养区内8处非法生猪养殖场进行全面拆除……
8、江西南昌:根据《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工作的实施建议》,南昌市请求,到2016年底全市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所有搬迁或依法关闭或转产;到2020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实现根天性好转 。其中: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出笼肉禽5万羽以上、存笼蛋禽1万羽以上、出栏肉牛100头以上、存栏奶牛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建有配套的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为达到上述目标任务,南昌市划定并严厉执行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规划 。
9、山东:山东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准备2017年底前尽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区),严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2020年争取75%的畜禽养殖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
10、河南:2016年2月1日,河南省政府下发《河南省碧水工程举动准备》,提出:2016年,各地要严厉依据法律法规和水环境质量达标请求,科学合理调整畜禽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列出禁养区需关停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 。2017年底前,所有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
11、 湖南:湖南省农委发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河湖围网养殖清理两个专项举动方案,洞庭湖区内湖沿岸陆域水平纵深1000米、农村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取水点周边陆域1000米,均划为畜禽禁养区 。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及牛羊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在2016年底前退出或搬迁 。省政府将对在2017年前主动尽成关停退养或异地搬迁的养殖场赠予奖励 。
今年2月,宁乡县发布了《关于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限期退出养殖的公告》,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调查 摸底及广泛宣传后,3月14日,宁乡县正式启动禁养区内畜禽养殖退出执法举动,逐一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心书》 。
12、广东: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珠三角区域提前一年尽成 。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其中:广东河源自2014年起依法取缔禁养区养猪场1085家 。
1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求2017年底前,广西将全面尽成县(市、区)禁养区的地理标注和发布工作,并依法推进分区管理,制定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迁准备,落实养殖场关停拆迁补助,确保2018年底前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场所有关闭或拆除 。按照《方案》,2016—2017年,广西获得生猪养殖大县奖励和位于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的各县,将选择养殖密度高、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先行试点;2018—2019年,广西将全面尽成各地禁养区养殖场的关闭或拆迁,清洁养殖模式在全区各地广泛应用 。到“十三五”末期,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将基本实行清洁养殖模式,畜禽养殖废弃物基本实现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理,生态种养模式广泛应用,实现化肥零增长的县达到40%,各畜禽规模养殖配套的病死畜禽综合处理设施均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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