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惠桂保可以多次参保吗


广西惠桂保可以多次参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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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多次参保?
每位被保险人限参加一份 , 超出一份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
参保须知:
1、本产品的被保险人仅限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区内各地市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保险已缴费且为在保状态的参保人(包括城镇职工、城乡居民) 。需出生满28天方可参保 , 其他无年龄限制;无职业限制 。
2、选择添加家人为被保险人时 , 需确定其为交费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 , 未成年人的交费人应为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
3、交费人须确定对所填未成年被保险人拥有法定监护权 。
4、本保险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 , 超出一份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
5、本保险保险期间为1年 。
6、本产品无等待期 。
7、保障责任
(1)住院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内 , 被保险人经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 , 并在保险人认可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 , 对于其在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不含自费)的必要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 , 在扣除其已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约定的免赔额后 , 对剩余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累计赔付金额以100万元为限;
(2)特定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内 , 被保险人经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 , 并在保险人认可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 , 对其在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外(含自费)的必要且合理的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 在扣除其已从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约定的免赔额后 , 对剩余部分的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特定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累计赔付金额以100万元为限;
(3)约定免赔额:为年免赔额20000元 , 指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 , 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 本合同不予赔付的部分 。
8、特定疾病
保障责任规定的特定疾病指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共11种) , 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
(1)原发性肝癌
原发于肝细胞或肝内胆管细胞的恶性肿瘤 , ICD-10编码主码为C22 。同时须符合恶性肿瘤的释义 , 并经过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①原发于其他器官组织而浸润、转移至肝脏的恶性肿瘤;
②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
(2)原发性肺癌
原发于支气管粘膜上皮的恶性肿瘤 , ICD-10编码主码为C34 。同时须符合恶性肿瘤的释义 , 并经过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①原发于其他器官组织而浸润、转移至肺的恶性肿瘤;
②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
(3)原发性鼻咽癌
原发于鼻咽粘膜上皮的恶性肿瘤 , ICD-10编码主码为C11 。同时须符合恶性肿瘤的释义 , 并经过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①原发于其他器官组织而浸润、转移至鼻咽的恶性肿瘤;
②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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