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


第四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

文章插图
一、门诊慢性病业务办理
1.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 。根据患者实际情况 , 可将门诊一次性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 , 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
2.支持“双通道”购药 。患者除了可以选择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外 , 也可以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 , 确保慢病患者就近取药 。
二、就医结算业务办理
1.参保人由特殊原因造成基本医疗保险费未按时缴纳 , 影响医疗费用结算的 , 定点医疗机构可暂缓结算医疗费用 , 待补办补缴后进行结算 。
2.未实现联网结算的医疗生育费用 , 参保人可将相关资料原件 , 邮寄至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审核、报销 。
三、外伤住院业务报销办理
参保人发生外伤 , 需定点医疗机构填表盖章、本人承诺后 , 由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线上传递的方式 , 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 正常享受医疗待遇 。纸质原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 , 待疫情后 , 医保经办机构将对存有异议的进行实地核查 。
四、两定医药机构结算业务办理
两定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结算 , 可通过邮寄或线上传递的方式向四师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 。
附表:
第四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

文章插图

第四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

文章插图

第四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

文章插图
业务咨询电话:
8182401/8182400
邮寄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567号四师医保经办机构
邮政编码:835900
【第四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疫情期间 , 四师可克达拉市医疗保障局始终都在这里 , 全天候开通24小时咨询电话 , 竭诚为您服务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