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的工资倾斜政策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的工资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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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的工资倾斜政策】一、贵州省向基层倾斜的工资政策
对到贵州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的县(市、区)工作的,级别工资高定一档,在艰苦边远一至三类县(市、区)或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级别工资高定两档;
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市、区)工作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在贵州省艰苦边远一至三类县(市、区)或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薪级工资高定两级 。
二、贵州省要求
落实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
三、政策办理途径
所在机关事业单位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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