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品种目录


广州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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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品种目录(试行)序号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类别名称
禁止生产品种
禁止主要理由
备注
1
粮食加工品
小麦粉
1.通用(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低筋小麦粉、营养强化小麦粉、全麦粉、其他)
粮食类属重点监管产品,生产条件要求较高,小作坊加工的粮食加工品难以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食品安全风险较高,且市场供应能满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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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用[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自发小麦粉、小麦胚(胚片、胚粉)、其他]
大米
大米(大米、糙米、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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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面
1.普通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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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花色挂面
3.手工面
其他粮食加工品
1.谷物加工品[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线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莜麦米(燕麦米)、荞麦米、薏仁米、蒸谷米、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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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碜、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芸豆粉、蚕豆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混合杂粮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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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谷物粉类制成品(米粉制品、其他)
1.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除外 。
2.增城区政府在统一规划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条件下,可允许在集中加工区内生产当地传统特色食品兰溪濑粉 。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籽油、棉籽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芝麻油、棕榈油、橄榄油、食用调和油、其他) 。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植物油除外 。
食用油脂制品
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植脂末]
生产条件要求较高,食品安全风险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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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动物油脂
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鹅油、骨髓油、鱼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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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调味品
酱油
1.酿造酱油
生产设备、场地、生产过程控制等要求高,且市场供应能满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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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制酱油
食醋
1.酿造食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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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制食醋
味精
1.谷氨酸钠(99%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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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盐味精
3.增鲜味精
酱类
酿造酱[稀甜面酱、甜面酱、大豆酱(黄酱)、蚕豆酱、豆瓣酱、大酱、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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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
1.液体调味料(鸡汁调味料、牛肉汁调味料、烧烤汁、鲍鱼汁、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味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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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半固态(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风味酱、芥末酱、咖喱卤、油辣椒、火锅蘸料、火锅底料、排骨酱、叉烧酱、香辛料酱(泥)、复合调味酱、其他]
3.固态调味料[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风味汤料、酱油粉、食醋粉、酱粉、咖喱粉、香辛料粉、复合调味粉、其他]
4.食用调味油(香辛料调味油、复合调味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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