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长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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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登记办理流程:
一、生成领取名单 , 将名单交协办员 , 通知办理手续
二、提交相关材料 , 上报材料
三、审核待遇领取资格 , 退不符合资格 , 上报合格材料 , 
四、复核材料 , 录入信息系统
【长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五、下发待遇领取本 , 制发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 , 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 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 , 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 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 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 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 ,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无论户籍是否迁移 , 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 其生存认证由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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