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我国《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或者变相转移等行为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将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同时,我国《刑法》也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以及抽逃注册资金罪,违反了刑法相应规定的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
【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如何界定】抽逃资金的说法由来已久,公司法针对抽逃资金也专门制定了处罚办法,但是未对抽逃资金的行为及表现形式作出明确界定 。因此,不少人对抽逃资金存在模糊认识,包括不少注册会计师也动辄不恰当的使用抽逃资金的概念 。
推荐阅读
- 宝矿力在中国有分公司吗
- 济南众膳餐饮公司靠谱吗
- 金湖金鑫公司是国企吗
- 公司主管负责什么工作
- 公司地图定位如何申请
- 公司两人接待客户由谁引路
- 电脑公司装机v9.2?电脑刷新速度慢 硬件配置不底
- 新加坡有哪些美容仪器公司
- 人寿公司售后服务专员是做什么的
- 佳木斯自来水公司几点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