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处罚规定( 二 )


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 , 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 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 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承租人应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 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温馨提示:
各公租房项目将针对以上情况开展全面排查 , 此项工作将作为今后租后管理的常态化工作 , 滚动持续深入开展 , 请各位租户配合相关人员工作的同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 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转租转借等行为 ,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上海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处罚规定】注:本文信息来源于宝山公租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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