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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对受疫情影响
的部分车驾管业务实行延期办理的通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部分车驾管业务无法正常办理 。为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车驾管业务办理的“急难愁盼”问题,经报请上级批准,现决定对全省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暂定)期间到期的部分车驾管业务实行延期办理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动车强制报废期限延期 。逾期未检验强制报废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将“达到报废标准”日期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
二、机动车使用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延期 。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截止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长6个月 。
三、互联网预选号牌有效期延期 。预选号牌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
四、驾驶证注销期限延期 。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驾驶证,“注销”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
五、逾期未换证期限延期 。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注销可恢复”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
六、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期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
七、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期 。2022年3月31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统一将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
八、放开公安网和专网临时号牌核发次数限制 。在2022年6月30日前,放开同人同车只能核发3次临时号牌的限制 。
九、放开互联网平台临时号牌核发次数限制 。在2022年6月30日前,放开同人同车4S店临时号牌核发和个人申请临时号牌只能核发3次的限制 。
十、增加转出车辆核发临时号牌权限 。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增加转出车辆核发临时号牌功能权限 。
特此通告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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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一、疫情期间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n.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的部分车驾管业务有:补换领行驶证、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申领新车临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摩托车、新能源除外)、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申领电子驾驶证,遗失换证、损毁换证、期满换证、转入换证等驾驶证补换领业务,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延期审验、延期换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驾驶证延期业务(延期业务在网上提交,但疫情结束后解除延期业务,按规定必须在西安本地业务窗口办理).
二、因疫情防控要求,对网办业务邮寄地址超出本市范围的中国邮政速递(EMS)暂不予受理办理 。由于各邮寄地址所在区域封控等级不同,部分地址将无法送达本人,快递员联系后将就近投递 。
三、对暂停驾驶人考试业务前已经预约成功的考生,交警支队将予以取消计划 。本次取消考试计划不计入考试次数,下次恢复考试后系统将优先约考,不再产生额外的考试费用 。恢复考试计划,将另行通知 。
四、前期通告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告不一致的,以交警总队通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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