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的教唆未遂如何处理】

《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 , 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 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 对于教唆犯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教唆未遂的情形:
被教唆者并没有接受其教唆的犯罪意图 。被教唆者当时接受了教唆犯关于犯甲罪的教唆 , 但实际上他实施的行为是乙罪 , 且甲罪与乙罪之间不存在重合关系 。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 , 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 , 即教唆人实施犯罪不是教唆犯教唆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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