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离婚 办理离婚流程介绍


怎么办理离婚 办理离婚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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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离婚 办理离婚流程介绍】1、协议离婚 , 双方协商好离婚协议后 , 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 ,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 予以登记 , 发给离婚证 。
2、诉讼离婚:提起诉讼申请 , 提交起诉状 , 提供身份证明 , 法院受理后 , 进行诉讼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3、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4、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 ,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 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 , 予以登记 , 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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