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窗口|烟台高新区积极推进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真的谢谢你们!不但为我节省了费用,而且这么快就办好了!”12月15日,在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办完非公证继承登记的刘女士,对不动产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谢意。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全面施行,不动产强制公证继承登记成为历史。面对新业务挑战,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全体职工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有序推进,积极稳妥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
强化学习,明确清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专业性强、程序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刚开始,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基本都是“门外汉”。为此,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窗口工作人员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书籍,通过职工个人自学、借鉴公证部门的成熟举措、组织人员外出学习和举办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较为规范的收件清单和办理程序。
专人负责,多人参与。明确两名责任心强的职工全流程负责非公证继承登记,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并做好登记预约和材料初审工作。申请人继承材料齐全后,再分发给窗口受理人员复审和受理。为避免疏漏,每宗继承业务均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初步形成专人负责、多人参与的传、帮、带的良好继承登记工作格局,逐渐培养出一批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行家里手”。
压缩流程,精简材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要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在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时,公示与受理环节并行开展,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
创新服务,解决民忧。针对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时行动不便的老人、病人等特殊群体,在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后,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还免费上门服务,既解决了群众困难,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下一步,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尝试打造更便捷有效的不动产登记与非公证继承运作模式,探索新途径,打造立体、多维的继承处置机制,疏通人民群众办理继承的“梗阻点”,让高新区人民群众感受到切实的“获得感”。
供稿单位:区规划国土建设部
供稿人:贾坤涛
审核人:赵善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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