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天地|夫妻离异共担房贷,一方不还怎么办?法院这样判


刘女士和前夫黄先生离婚时 , 法院将一套夫妻共有的住房判给双方一人一半 , 未偿还完的贷款也要各负担一半 。 然而 , 黄先生却没有支付自己应付的贷款 。 为了不出现逾期欠款影响信用 , 黄女士只好自己一人交付全部贷款 , 并将前夫告上法院要钱 。 西城法院认定刘女士代为偿还了应由黄先生偿还的贷款及罚息 , 有权向其追偿 , 判决支持了刘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
刘女士和黄先生几年前经法院判决离婚 ,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以黄先生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黄先生名下 。 二人离婚时 , 法院判决刘女士和黄先生各占这套房子50%的产权份额 , 房屋的剩余贷款也由俩人各负担50%份额 。
判决生效后 , 黄先生没有偿还自己那部分房贷 , 刘女士只好自己一人全部承担 , 两人还为此打起了官司 。
【虹桥天地|夫妻离异共担房贷,一方不还怎么办?法院这样判】刘女士在起诉书中称 , 前夫不仅不还贷款 , 还变更了还款卡密码 , 使还款卡为无效卡 , 导致她不能继续偿还贷款 。 刘女士为了不出现逾期影响信用 , 只好隔一段时间就去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现场以现金形式缴纳 , 还由此产生了罚息 。 刘女士要求前夫黄先生偿还其本应负担的贷款本息1万余元及罚息400余元 。
黄先生并不接受刘女士替自己还款 , 他在法庭上表示 , 法院已经判决把他们对房屋的份额分开了 , 双方的债务也应该分开 。 他希望能与前妻和住房公积金中心一起 , 达成三方债务处理协议 。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 ,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 ,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 , 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 涉案房屋登记在黄先生名下 , 贷款合同的还款人也是黄先生 , 因此黄先生负有还款及协助刘女士还款的义务 。 黄先生没有履行上述义务 , 产生的罚息应由其自行承担 。 刘女士为了避免黄先生的利益受到更大损失 , 代为偿还了应由黄先生偿还的贷款及罚息 , 刘女士有权向黄先生追偿 。
最终 , 法院支持了刘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 判决黄先生给付刘女士贷款本金及利息1万余元 , 及刘女士代付的罚息400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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