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结婚登记户籍条件


青岛结婚登记户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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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公厅2021年5月19日发文,山东省将成为跨省结婚的试点省份 。
1.结婚登记
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非山东省常住户口、但是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2.补领婚姻登记证
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或原登记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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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申请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前进行网上预约 。预审通过后,方可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业务 。官方预约平台入口为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及“爱山东”手机APP,如通过其他平台预约,可能导致预约无效 。
婚姻登记机关于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发布下周预约号 。
当事人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上传证件及材料图片并提交预约申请 。上传的图片应当真实有效、符合婚姻登记办理条件、完整清晰 。
在一方经常居住地跨设区市或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预约时还应当上传有效居住证照片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展示的居住证图片截图等 。
预约办理入口
爱山东APP:点此下载
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点此进入
【青岛结婚登记户籍条件】山东微警务: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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