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 。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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