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什么处罚 醉酒驾车机动车什么处罚( 三 )


15.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 , 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 , 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
16.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 , 为逃避法律追究 , 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 , 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 , 应当认定为醉酒 。
1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 , 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 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什么处罚 醉酒驾车机动车什么处罚】18.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根据案件情况 , 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 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 , 也不交纳保证金的 , 可以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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