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官僚制如何改善,探析韦伯的官僚制思想.doc

如何学习和了解封建时代的官僚等级制度?

韦伯官僚制如何改善,探析韦伯的官僚制思想.doc

文章插图
官僚制(bureaucracy) 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 。一、以合理性作为科层论的学理预设“合理性”(rationality)或“合法性”(legitimacy )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的中心概念 。可以说 , 他的政治理论实际上是围绕着这两个概念展开的 , 是对它们的进一步引申与发挥 。合理性是韦伯科层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 。
韦伯认为任何一种合乎需要的统治都有着合理性基础 。既然科层制能够稳定地运作 , 并且呈现出等级制的权力矩阵关系 , 它必然也是以某种合理性作为其实现前提的 。他认为 , 科层制是特定权力的施用和服从关系的体现 。具有特殊内容的命令或全部命令得到特定人群服从的可能性可称为“统治” , 此处的统治不包括纯粹暴力的控制 , 因而统治看来更多地限于自愿的服从 。
自愿的服从又是以形成个人价值氛围的“信仰体系”为基础的 , 作为个人 , 他必得深刻认同信仰体系 , 才能取得行动的一致性、连续性而不致导致内心的紧张 , 并最终获得自愿的服从 。韦伯把个人自愿服从的体系视为合理性或合法性体系 , 从而他对一个体系的认识排除了价值判断 。也就是说 , 合理性并不表现在事实的好坏之分 , 而是存在于看它是否被人们在信仰上认可 , 或者说 , 个人对一种秩序保持了它是一种合法秩序的信念 , 这就是这个秩序的“正当性”(validity)或它之所以存在的合理性 。
【韦伯官僚制如何改善,探析韦伯的官僚制思想.doc】在正当性信念的支持之下 , 任何来自权威的命令都会得到个人的遵从 , 而不论这些命令是否来自统治者个人 , 或通过契约、协议产生的抽象法律条文、规章等命令形式 。这样一个合法性来源或正当性信念可以分为两大类别 。一类是主观的正当性 , 包括情感的正当性(多表现为情绪的接近、亲和)、价值合理性的正当性(相信一个秩序体现了个人的美学、伦理或其他价值)、宗教的正当性(来自于对救赎需要秩序这一看法的认可);第二类是所谓客观的正当性 , 包括习惯的正当性(对已经成为过程或重复出现的事实的默认 , 以及心理学意义上可表述为主要来自于外部压力的从众心理)、法律的正当性(对法律体系无论是出于内心的抑或外在的服从) 。
在这五种正当性信念的统领、号召或驱使之下 , 由内心向行动的发展方向又可判明为四种不同的行动类型:(1)情感类型行动(情感的正当性);(2)价值合理性类型行动(包括价值合理性和宗教合理性正当性);(3)传统类型行动(习惯的正当性);(4)目的合理性类型行动(法律的正当性) 。对行动者行动类型的分析 , 成为韦伯社会秩序的基础 , 他对社会体系的看法 , 包括对科层制的理解 , 大抵由此生发开来 。
通过下文的分析我们将可以看到 , 韦伯根据不同的行动类型 , 把科层制作了进一步的甄别 , 他尽管常常在对政治问题的评价中表现出实证主义的倾向 , 但还是对不同的科层制作了价值判断 , 似乎这是有违他价值中立的分析态度的初衷的 。在韦伯看来 , 科层制或许仅仅是指现代社会的科层制 , 对于其它社会而言 , 典型的科层制是不存在的 , 或者至少是残缺不全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