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试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单择题急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单择题急 展开全部没有那些单科的,只有历年司考真题,因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在第二卷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一起的,所以没有单一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试题展开全部没有那些单科的,只有历年司考真题,因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在第二卷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一起的,所以没有单一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试题11C 12C 13C 14B 15B 16C 17D 18B 19B 20B1、103户村民2、30户村民列第三人,因为案件处理与其有利害关系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由其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法试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单择题急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求答案A公司、C公司都可以成为原告,因为该公安厅所属海警支队扣押船和货物 。不能但就扣押行为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修订版)第21条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6)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但是该具体行政行为及既被确认违法,A公司也未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法院会不予受理,若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
行政诉讼法试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单择题急


3,关于一道行政诉讼法的司考真题崔某不服的是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吧,根据《行政诉讼法》17条: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本案件由市中院管辖 。至于17条中规定的“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情况则是在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时适用的 。但是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说明本案属于复议前置案件,必须先行复议才能向法院起诉,所以当事人也只能是对复议决定不服起诉甲市政府,那当然管辖法院就是甲市中院了,乙县法院的级别就不够了,故不能选A 。有点啰嗦,希望你能看明白 。【行政诉讼法试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单择题急】
行政诉讼法试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单择题急


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不定项选择题被废止的行政行为A自废止之代号1187的历年考试真题加答案5套,还有公共政策概论的网考题库,都已经发到你的邮箱 。看到前面有位仁兄说是忽悠,那就等你考完试了,就知道答案有多少了,一般都有考试题目70-90%祝你考试通过,同样是电大的考生,年年也在到处找考试的题库这样的问题我回答了不下100次了电大的试卷申请了绝密的您不可能在网上随便都能够找到的更何况所谓的答案啊 如果谁说有那肯定是在忽悠您还是好好找些资料 做好充分的准备吧如果满意请选为满意回答《(2014年)"法大司考"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3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 。《(2014年)"法大司考"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3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紧扣司法考试大纲,体系完整,编排得当,重点突出,内容丰富,表述精准,文字简明 。全书渗透着参编教师多年的教学经验,体现着对司法考试规律和应考学科知识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同时适应备考人员的学习方式、学习习惯等特点 。ca代号1187的历年考试真题加答案5套,还有公共政策概论的网考题库,都已经发到你的邮箱 。看到前面有位仁兄说是忽悠,那就等你考完试了,就知道答案有多少了,一般都有考试题目70-90%祝你考试通过,同样是电大的考生,年年也在到处找考试的题库这样的问题我回答了不下100次了电大的试卷申请了绝密的您不可能在网上随便都能够找到的更何况所谓的答案啊 如果谁说有那肯定是在忽悠您还是好好找些资料 做好充分的准备吧如果满意请选为满意回答《(2014年)"法大司考"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3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 。《(2014年)"法大司考"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3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紧扣司法考试大纲,体系完整,编排得当,重点突出,内容丰富,表述精准,文字简明 。全书渗透着参编教师多年的教学经验,体现着对司法考试规律和应考学科知识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同时适应备考人员的学习方式、学习习惯等特点 。d...是真题吗答案AC 。撤销是自始无效,废止是自废止之日丧失法律效力,废止前的效力仍受法律保护,法不溯及既往 。另外BC是矛盾项,AD是矛盾项,必定选2个,不会时可以用技巧的 。d行政处分是内部行政行为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16 .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作为判决依据的是(ABC ) A 法律和行政法规 B 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法规 C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 D 合法有效的行政规章 E 其他规范性文件 17 . 某甲因行政侵权死亡,有遗产被继承 。其亲属乙在甲死亡前,一直由甲赡养 。问谁有权请求赔偿 ( BE ) A 某甲的继承人 B 某甲的父母 C 某甲的兄弟姐妹 D 某甲单位的领导 E 某乙 18 . 国家公务员任用的主要方式有(ABDE ) A 选任 B 考任 C 委任 D 调任 E 聘任 19 . 以下对法律规定的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中的“法律”表述不正确的是:BCD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或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B 包括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C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D 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 20 . 2、行政主体是能承担一定法律后果的组织,以下选项中哪些是这种法律后果的体现?( AC ) A 可以自己的名义运用行政职能 B 在行政复议中作为被申请人 C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 D 可以成为行政复议机关 21 . 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采取的方式有(BCD ) A 邀请发价 B 招标 C 拍卖 D 直接磋商 E发包 22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ABCE ) 。A 以行政法规为依据 B 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C 参照行政规章 D 以抽象行政行为为依据 E 以自治条例为依据 23 . 1、派出机关是指由一级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 。我国目前主要有: ( ABC ) A 行政公署 B 区公所 C 街道办事处 D 村民委员会 24 . 某区公安分局与工商局共同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李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赔偿请求,本案行政赔偿 义务机关是 ( AB ) 。A 某区公安分局 B 某区工商局 C 某市公安局 D 某市工商局 E 某区公安分局与工商局的共同上级机关区人民政府 25 . 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 BCDE ) A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程序 B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或对相对人的相应申请不予答复 C 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执照或对相对人的相应申请不予答复 D 行政机关不依法发给相对人抚恤金 E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义务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紧急吖 以下回答中引用法条,如未特别注明,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公安机关的行政赔偿责任成立 。民警郑某因对个体工商户王某久有积怨,就对王某的财产非法查封,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2)赔偿请求人为王某 。因为王某是受害人 。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3)赔偿义务机关是该市公安局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派出所是该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因此赔偿义务机关是市公安局(如为设区的市,则为区公安分局) 。《(2014年)"法大司考"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3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 。《(2014年)"法大司考"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3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紧扣司法考试大纲,体系完整,编排得当,重点突出,内容丰富,表述精准,文字简明 。全书渗透着参编教师多年的教学经验,体现着对司法考试规律和应考学科知识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同时适应备考人员的学习方式、学习习惯等特点 。时间关系 针对前几道题:11题,错误 。授益性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做出的产生有利影响,比如免除其义务 。对应的是负担性行政行为,即对其设定义务或者剥夺利益,如罚款,行政征收 。12题,错误 。听证费有地方财政支出 。13题错误14题正确15正确16正确17正确18正确19正确20正确以下回答中引用法条,如未特别注明,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公安机关的行政赔偿责任成立 。民警郑某因对个体工商户王某久有积怨,就对王某的财产非法查封,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2)赔偿请求人为王某 。因为王某是受害人 。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3)赔偿义务机关是该市公安局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派出所是该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因此赔偿义务机关是市公安局(如为设区的市,则为区公安分局) 。《(2014年)"法大司考"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3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 。《(2014年)"法大司考"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3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紧扣司法考试大纲,体系完整,编排得当,重点突出,内容丰富,表述精准,文字简明 。全书渗透着参编教师多年的教学经验,体现着对司法考试规律和应考学科知识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同时适应备考人员的学习方式、学习习惯等特点 。7,真题 442009案例题高某系 A 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参考答案: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 。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是根据地方性法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之一 。4.高某运输的松香不是“非法财物” 。因为高某具有加工、收购、销售松香的主体资格,也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因此对该批松香享有合法所有权,不能将该批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5.(1)《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均未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的无证运输行为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也未规定对无证运输其他林产品的行为给予没收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应受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没收行为的范围,不符合上位法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法院应当适用《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超出了《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不符合有关要求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额选d.a.有管辖权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b.公安机关拘留并罚款是合法具体的行政行为,无权要求赔偿 。而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35条c.二审法院应当视情况驳回赔偿请求或者调解、发回重审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71条d.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71条可以私聊我~参考答案: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 。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是根据地方性法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之一 。4.高某运输的松香不是“非法财物” 。因为高某具有加工、收购、销售松香的主体资格,也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因此对该批松香享有合法所有权,不能将该批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5.(1)《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均未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的无证运输行为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也未规定对无证运输其他林产品的行为给予没收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应受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没收行为的范围,不符合上位法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法院应当适用《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超出了《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不符合有关要求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额8,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下面的试题可供参考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律事实2、公务员3、行政强制4、行政处罚5、抽象行政行为6、行政诉讼参加人二、填空题1、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 与。2、代执行是指 或者 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的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3、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程序分为 、 和 三个阶段 。4、我国国家赔偿采取以金钱赔偿为主,、 为辅的方式 。5、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 作出的裁决 。三、选择题1、行政许可行为的特点在于( )A.是具体行政行为 B.是依职权行为C.是要式行政行为 D.是外部行政地为2、下列各项制裁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A.罚金 B.通报批评 C.行政拘留 D.开除3、下列哪些行政行为可以被申请行政复议( )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拘留 D.抽象行政行为4、下列行政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有( ) A.杭州市人民政府 B.浙江省工商局C.教育部 D.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5、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 B.违法责任C.无过错责任 D.严格责任6、我国的行政诉讼案件由( )受理和审理 。A.普通法院 B.专门法院 C.行政法院 D.宪法法院7、下列原则中,属于行政诉讼特有原则的是( )A.合议原则 B.不适用调解原则C.选择复议原则 D.回避原则8、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包括( ) A.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B.海关处理的案件C.对省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D.对公安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9、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是被告A.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复议机关C.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或复议机关 D.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10、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A.书面审理 B.开庭审理 C.书面审理或者开庭审理 D.以开庭审理为主,书面审理为辅四、简答题1、行政法的特点是什么?2、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3、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五、论述题论述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答案及评分标准一、 词解释 1、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2、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4、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级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5、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 。6、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厉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关似的人 。二、填空题 1、职权立法 授权立法 2、行政强制执行机关 第三人 3、准备阶段 实施审计阶段 处理阶段 4、恢复原状 返还财产 5、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三、选择题1、ACD 2、BC 3、AB 4、AC 5、B 6、A7、BC 8、ABCD 9、B 10、B四、简答题1、行政法的特点是什么?(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2、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 (2)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3)委托的行政机关; (4)行政复议机关;(5)上述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义务机关 。五、论述题试述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一般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管理的实际需要,二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功能 。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可以考虑遵循以下原则:(一)适应需要原则;(二)精简原则;(三)高效率原则; (四)依法设置的原则 。(回答要求能够展开,否则最多只能得8分)下面的试题可供参考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律事实2、公务员3、行政强制4、行政处罚5、抽象行政行为6、行政诉讼参加人二、填空题1、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 与。2、代执行是指 或者 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的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3、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程序分为 、 和 三个阶段 。4、我国国家赔偿采取以金钱赔偿为主,、 为辅的方式 。5、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 作出的裁决 。三、选择题1、行政许可行为的特点在于( )A.是具体行政行为 B.是依职权行为C.是要式行政行为 D.是外部行政地为2、下列各项制裁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A.罚金 B.通报批评 C.行政拘留 D.开除3、下列哪些行政行为可以被申请行政复议( )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拘留 D.抽象行政行为4、下列行政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有( ) A.杭州市人民政府 B.浙江省工商局C.教育部 D.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5、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 B.违法责任C.无过错责任 D.严格责任6、我国的行政诉讼案件由( )受理和审理 。A.普通法院 B.专门法院 C.行政法院 D.宪法法院7、下列原则中,属于行政诉讼特有原则的是( )A.合议原则 B.不适用调解原则C.选择复议原则 D.回避原则8、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包括( ) A.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B.海关处理的案件C.对省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D.对公安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9、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是被告A.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复议机关C.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或复议机关 D.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10、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A.书面审理 B.开庭审理 C.书面审理或者开庭审理 D.以开庭审理为主,书面审理为辅四、简答题1、行政法的特点是什么?2、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3、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五、论述题论述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答案及评分标准一、 词解释 1、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2、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4、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级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5、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 。6、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厉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关似的人 。二、填空题 1、职权立法 授权立法 2、行政强制执行机关 第三人 3、准备阶段 实施审计阶段 处理阶段 4、恢复原状 返还财产 5、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三、选择题1、ACD 2、BC 3、AB 4、AC 5、B 6、A7、BC 8、ABCD 9、B 10、B四、简答题1、行政法的特点是什么?(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2、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 (2)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3)委托的行政机关; (4)行政复议机关;(5)上述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义务机关 。五、论述题试述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一般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管理的实际需要,二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功能 。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可以考虑遵循以下原则:(一)适应需要原则;(二)精简原则;(三)高效率原则; (四)依法设置的原则 。(回答要求能够展开,否则最多只能得8分)答:(1)该个体户应以某县工商局为被告 。因为个体科是内部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该个体户应以工商局不作为为由起诉,但应提供其向工商局提出申请的证据;(2)法院应当受理 。因为行政许可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且此案不需行政复议前置,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9,司法考试需要什么条件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司法考试一般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自法考改革以来,每年通过率保持在10%-15% 。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只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2018年9月22日上午,47万余人走进考场参加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存在了16年的司法考试正式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代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室公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通过考试的人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岗位的工作 。报考条件:注:具体报考条件须结合当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予以明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法考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对此规定: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同时,历年公告均明确“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司法考试一般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自法考改革以来,每年通过率保持在10%-15% 。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只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2018年9月22日上午,47万余人走进考场参加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存在了16年的司法考试正式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代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室公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通过考试的人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岗位的工作 。报考条件:注:具体报考条件须结合当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予以明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法考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对此规定: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同时,历年公告均明确“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司法考试一般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自法考改革以来,每年通过率保持在10%-15% 。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只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2018年9月22日上午,47万余人走进考场参加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存在了16年的司法考试正式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代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室公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通过考试的人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岗位的工作 。报考条件:注:具体报考条件须结合当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予以明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法考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对此规定: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同时,历年公告均明确“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0,税务师考试几年内通过税务师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税务师简称 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科目现行注册税务师考试共考五个科目:《税法(一)》 、《税法(二)》、《 税务代理实务》、《财务与会计》、《 税收相关法律》 。考试形式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 。《税法(一)》、《税法(二) 》、《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 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 。报名时间(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 。(二)报名办法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应经相关部门盖章 。报名时,须持上述《申报表》、本人 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 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 。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考试内容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 。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卷面分数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100分外,其余 4 个科目均为140分 。《税法(一)》主要考核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税法(二)》主要考核现行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财务与会计》 主要考核会计与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实际应用;《税收相关法律》主要考核与涉税事宜相关的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 税务代理实务》主要考核现行各税种的计算征收、管理及检查、涉税会计核算与涉税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 。考试时间2019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9-10日两天 。成绩管理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证书颁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 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税务师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税务师简称 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科目现行注册税务师考试共考五个科目:《税法(一)》 、《税法(二)》、《 税务代理实务》、《财务与会计》、《 税收相关法律》 。考试形式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 。《税法(一)》、《税法(二) 》、《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 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 。报名时间(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 。(二)报名办法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应经相关部门盖章 。报名时,须持上述《申报表》、本人 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 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 。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考试内容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 。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卷面分数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100分外,其余 4 个科目均为140分 。《税法(一)》主要考核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税法(二)》主要考核现行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财务与会计》 主要考核会计与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实际应用;《税收相关法律》主要考核与涉税事宜相关的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 税务代理实务》主要考核现行各税种的计算征收、管理及检查、涉税会计核算与涉税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 。考试时间2019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9-10日两天 。成绩管理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证书颁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 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税务师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税务师简称 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科目现行注册税务师考试共考五个科目:《税法(一)》 、《税法(二)》、《 税务代理实务》、《财务与会计》、《 税收相关法律》 。考试形式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 。《税法(一)》、《税法(二) 》、《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 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 。报名时间(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 。(二)报名办法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应经相关部门盖章 。报名时,须持上述《申报表》、本人 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 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 。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考试内容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 。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卷面分数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100分外,其余 4 个科目均为140分 。《税法(一)》主要考核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税法(二)》主要考核现行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财务与会计》 主要考核会计与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实际应用;《税收相关法律》主要考核与涉税事宜相关的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 税务代理实务》主要考核现行各税种的计算征收、管理及检查、涉税会计核算与涉税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 。考试时间2019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9-10日两天 。成绩管理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证书颁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 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