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姐姐|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姐姐|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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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注:总面积为30087.19平方米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 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 , 决定收回我市迎泽区桥东街棚户改造安置住房项目配套幼儿园、小学项目和民政园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J地块配套小学项目涉及的总计30087.1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 收回土地的具体情况详见附图 。
涉及被收回土地的各相关单位、个人 ,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 应持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 , 逾期不办理将依法直接予以注销 。
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 , 请先行咨询太原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事务中心并与迎泽区政府进行协商 , 协商不成可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351)3586630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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