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内阁是君主立宪的雏形吗,英国君主立宪的本质是什么( 二 )



君主立宪制是英国人民长时间摸索和多方势力妥协的结果,自1642年英国内战以来,经过1649年处死国王查理一世流血革命,到1688年—1689年的光荣革命即不流血革命,在四十年左右时间里,英国经历了君主专制——共和政体——护国政体——君主专制——君主立宪制 。君主专制其实当时是流行的政体,在欧洲大陆盛行 。
但英国人民特别是清教徒无法忍受国王的宗教不宽松,所以起来推翻了国王,但随后的共和政体下议院既不承认国王又不认可上议院,要自己当老大,使得国家更加分裂;克伦威尔趁机建立护国政体进行独裁统治,但到其子理查德·克伦威尔时就感到力不从心了,紧接着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又是新一轮的君主专制,人民又受不了了,不过这次没有上次那么冲动直接干掉国王了,而是赶走国王詹姆斯二世,于1688年邀请其女儿和女婿来执政,议会趁机通过《权利宣言》,趁热打铁于是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以法律形式将《权利宣言》固定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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