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什么建市,山东支持菏泽三县撤县设市( 二 )


1949年后 , 在河南与山东交界处建立了一个平原省 , 省会新乡 , 菏泽就属于平原省管辖;1952年11月 , 平原省撤销 , 菏泽、湖西地区划归山东省 , 称为菏泽专区、湖西专区 , 不久湖西专区撤销 , 所辖县分别划入菏泽和济宁 。也就是说 , 建国初期菏泽叫专区 , 管理机构全称是山东省人民政府菏泽区专员公署 。专员公署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 , 不是一级政府 , 其首长称为专员 , 与地级市市长级别相同 。
文革爆发后的1967年初 , 山东省人民政府菏泽专员公署改称山东省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 , 菏泽专区改为菏泽地区 , 地区的职能与辖区与原来的专区一致 。改革开放后 , 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 , 改为山东省菏泽地区行政公署 , 首长称为专员 , 行署驻地菏泽县 。2000年6月10日 , 经国务院批准 , 菏泽地区改称菏泽市(地级) , 原县级菏泽市(即原来的菏泽县)更名为菏泽市牡丹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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