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为什么会翻倍增长,广西钦州港未来的发展趋势】

4,现在上海和苏州我看到好多高楼建起来都没人住房价还这么高真如果卖完了 那有没人住倒是无所谓 对中国来说 老百姓除了房子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吗?没有吧 那手里的钱怎么办 总不能看着贬值吧 用不了一年 估计半年左右 房价继续飙升 城镇化 货币增发 人口数量的增加任何一个因素都能支撑起房价 现在因为是处于观望阶段 人民一旦发现房价并没有预期下跌 那买房子的人又会增加了 房价到 了这个地步 基本上就是稳定了 如果货币持续增发 或者外汇储备增加翻倍 那么房价在现在的基础上翻倍也是可能的没人住有人买好么 。。。毋须杞人忧天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房产投资相对于其他投资有哪些优缺点总价高呀,这样资金转变成不动产手里的流动资金就少了,但是一旦房价上涨你的资产收益是会增加的很快的,而且大环境下房价太难跌了 。例如去年三亚周边有的地方房价增长接近翻倍,这个时候业主赚到的已经不仅仅是这里的气候环境了,大笔投资的保值和升值还是要在不动产这方面回报率更直观也更可观 。房地产:优点,不用管,只管买好捂着(还能收租金),肯定赚钱,现在都是从银行贷款买房,要有风险银行第一个倒霉,然而银行是伟大的党开的,所以伟大的党部会让自己吃亏,这就是为什么房价越调控越高的原因,缺点:无股票:优点,套利快,门槛低,缺点,中国股市你也知道,比较难琢磨透,政策比较重要,然后你要花心思去研究,缺点,学费肯定要付投资教育:优点,使自己更上一个档次,缺点,国情造就了博士卖菜,研究生杀猪,所以关系很重要,有好的关系投资教育绝对值,不然只是在浪费时间存银行:优点 。没风险,缺点,利率低6,大家认为十年后一二线城市房价会翻倍吗你好,房住不炒现在是一项基本国策,但是只要我们的工资涨,那么房子也会涨的,但是不会如同以前那样子大起大落,只会越来越趋于稳定十年后,一二线的城市房价未必会翻倍,但一定是大幅度上涨,一方面是我们的工资收入提高,货币贬值,另一方面是涌入一二线大城市的人口增多,必然会拉动房价上涨 。我觉得是10年后一二线的城市,肯定还会翻倍的 。因为人都往一二线城市走 。而且物价也在上涨,人民币在贬值 。卖的土地价也一直在上涨 。所以房价是不会降的,肯定会涨上去的 。我觉得10年后房价不会翻倍啊,翻倍的话那种太恐怖了 。因为现在已经是买得起的人买买不起的人已经开始放弃了,那么10年后也是这样子的状态,他如果再高的话你也就没有买了 。十年太远了,不好说 。不过5-10年房价增长一倍是现实的 。7,我们的房子还能升值吗政府严控炒楼行为目前,购房人在购房时,无论是用来自住,还是用来投资,都把房子的价值空间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但许多购房人对房子的升值空间并没有非常清楚的认识,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房子才具有升值潜力呢?目前市场上众人齐呼“地产泡沫”,国家屡出调控政策,那么,我们手中的房子还能升值吗? 房价不是升值惟一指标 对房价最为敏感是什么人?是开发商和消费者 。房价的涨跌,直接关系到开发商的利润,他们当然希望房价能保持上升的势态,但同时开发商也最清楚,房价上涨到一定的阶段自然会出现下跌,他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将房价维持在一个相对的高位,所以我们就看到一幕幕虚增销售金额,楼盘旺销缺货,排队抢号,请所谓业界专家出来说房价还有上涨三成、五成、甚至翻倍的闹剧 。就算你不全信,总要闹你个人心惶惶,毕竟在这种雾里看花的情况下,能保持镇定的人不多,在买涨不买跌的心态下,如果能营造出房价升势的大氛围,对于发展商来说就是最大的胜利 。发展商的营销手段五花八门、林林种种,其最为核心就是买房升值 。买了我的房,等于买了一黑马股,升值空间无限!仔细观察就可发现,发展商无论实力如何,一般都会将楼盘分为若干期来开发 。一开始,笔者以为仅是开发商回笼资金的策略,后来经地产圈里的朋友细说,才明白这是地产销售最核心的策略 。这种房价卖出一期比一期价高的营销模式,最直接的效应就是越早买房赚得越多! 一些购房人将房价作为惟一的判断标准,认为只有房价涨了才是升值,这其实是购房人不理性的一种表现:一方面房价表面涨了,但不一定有价就有市;一方面房子升值与否并不一定仅仅体现在房价上 。一些有经验的开发商和购房人提出,交通、环境、配套的改善及好的物业管理、社区文化所带来的居住品质的提高,也是房子升值的一种体现 。你的房产真的在升值吗 消费者中又分为投资型和购房自住型消费者,两者的心态是完全相反的 。而这两种购房者的比例一般而言是自住型购房者远远多于投资型购房者才能保持市场稳定的状态 。作为投资型的购房者,当然希望房价升得越高越好,自己可以通过出租物业或出售房产来赚取利润 。而现在的房屋租赁市场基本是供大于求,租金并未随房价涨了多少,加上最近连续加息还贷成本上升,勉强可以算是保值 。城市周边的高档小户型的出租物业回报率略高,而郊区的物业回报则要远低于这个水平 。至于通过出售物业赚到差价牟利多在楼盘开盘前的认筹阶段 。也有部分长线投资客借着目前房价高企的时机抛盘获利,但那毕竟仍是少数 。对于自住型的购房者来说,目前的房价上涨房子升值的说法就更是数字游戏了 。房价涨了,你卖掉房还得再买,恐怕还要添更多的钱才行 。对于他们而言,选择一套适合自己居住,自己又支付得起的住房才是最为重要的 。房价涨跌,只不过是心理上的感觉有所不同罢了 。交通、配套、物业管理和社区文化是房子内在的品质,这种品质的外在体现就是房子的升值潜力 。在购买过程中,对楼盘的硬件和软件做全方位的考察是十分必要的 。房子附近的交通条件、购物环境、教学设施的配套、物业管理的素质以及社区文化的建设等都应被列为考察的条件 。良好的软环境对于生活的品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更是房子在日后能够保值、升值的基础 。(佚名)8,建筑面积测绘误差司法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证的面积常有误差 。其主要原因有: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商品房开发项目的设计变更造成的房屋面积误差;2.因产权登记时露台楼顶平台不计算为房屋建筑面积,而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将独立或不独立使用的露台楼顶平台面积计入房屋建筑面积造成的面积误差;3.适用的测量规则标准不同造成的面积误差 。上述原因造成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一般在3%以上,买卖双方往往因此产生纠纷 。另外,由于施工、测绘规则允许的误差而造成的面积误差在所难免,因误差比值较小,双方一般能协商解决 。1.商品房开发项目设计变更造成的房屋面积误差的认定处理根据目前房地产面积的测量体制,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是已竣工的房屋在产权登记时,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了卖方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所做的测量成果(面积) 。卖方委托测绘单位测量的面积未经土地房管部门审核确认,则不能作为商品房的实测面积 。因此,土地房管部门审核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的差值或比值,是认定设计变更是否造成房屋面积误差及误差数量的依据 。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4条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首先,法院应先审查是否有约定,有约定从约定 。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结算房屋价款时,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一定幅度,如果在此幅度内,买方按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约定的幅度时,自卖方向买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经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核的面积数据)起一定期间内,买方可以选择解除预售合同,要求卖方退还房款、利息或违约金等,也可以选择按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其次,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解释》第14条第(1)、(2)项的规定处理 。2.露台楼顶平台面积计入房屋买卖合同面积造成误差的处理依据建设部1995年制定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中有关 “建筑面积”的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不含露台面积,因此在产权登记时,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卖方委托测绘单位测量的成果时,露台面积是不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 。但在商品房销售中,买卖双方已将有使用功能的露台面积计入房屋建筑面积作为买卖的标的物,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由此产生了面积误差 。买方以商品房销售面积不含露台面积,其不享有露台所有权等为由,要求卖方退还房款 。这类面积误差不能认定为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不适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4条的规定,应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共有权的民法理论及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处理这类面积误差的纠纷 。土地房管部门审核实测面积时,虽不确认露台为房屋建筑面积,但对于卖方单独计价出售独立使用的露台,由于露台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功能),具有排他性,可归买方所有 。根据意思自治和有偿使用原则,双方已约定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由买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是公平合理的,也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出卖人对独立使用的露台面积不单独计价,采取适当提高商品房面积售价,或者按“套”、“单元”计价一并出售的,同样应予以保护,买方要求退还露台面积房款的,不予支持 。对于不独立使用的露台,因不具有排他性,属整幢楼房业主共用,买方使用时往往会与他人产生纠纷,买卖双方计入房屋面积进行交易,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买方要求卖方退还露台房款的,应予以支持 。3.测量规则标准不同造成面积误差的认定处理由于商品房预售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一般都是卖方依据商品房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自行测算或委托测绘单位测算的预测面积 。预测和实测适用的测量规则标准有时不同(或测量规则标准的变更),主要是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不一样,有的开发商将建设部《商品房销售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不属于公摊或没有规定作为公摊的面积计算为公摊面积,如将外墙、骑楼、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高层建筑的结构转换层等面积计入公摊面积 。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在审核实测面积时,没有把该公摊面积予以确认为房屋建筑面积,故造成面积误差 。对于测量规则标准不同造成的面积误差,法院应根据原预测面积的测量规则标准审查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认定是否存在误差,对于适用预测的测量规则标准作为公摊的,而实测面积适用的测量规则标准又不作为公摊的面积误差,由于是测量规则标准不同造成的,并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因此不予认定实际面积误差 。双方可对合同中的销售面积作调整,但应维持原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 。一方以此面积误差要求补交或退还房款的,不予支持 。对于已适用同一测量规则标准测绘后的实测误差,应认定为实际面积误差,依合同约定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律师认为可以采取积极措施预防纠纷的发生,减少诉讼 。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预测面积,买卖双方往往约定允许与房屋实测面积有一定幅度的误差 。为避免房屋交付时出现误差的面积超出了双方合同约定的幅度,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上注明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量方法、预测面积所依据的测量规则标准、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构成、何种情况下引起的误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 。特别是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对双方合同约定的面积是否符合测量规则标准进行事先审查,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你好,具体数值可以参照《房产测绘规定》相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2计算的结果 。希望可以帮到你9,我是辽宁朝阳的我们家的蔬菜大棚被政府征用我想知道有谁知道该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助标准补偿指导标准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市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拆迁改造区居民的住房现状,市政府决定,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助标准和补偿指导标准 。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标准(一)提高城市房屋拆迁补助标准 。拆迁人应按下列标准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简称被拆迁人,下同)给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1、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该给付被拆迁人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每户800元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在搬迁过渡期限内自行过渡的,拆迁人应按照每户3人以下每月400元,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40元的标准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根据上述标准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给付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 。3、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搬迁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对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且自行过渡的被拆迁人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其中,超期在半年以内的,从超期之月起每月加发5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期半年以上的,从超期半年之月起每月加发10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调整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指导标准 。城市拆迁房屋室内装修物中,拆除后不影响使用的,可不予补偿;确属不能拆除的,拆迁当事人可参照《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补偿指导标准》(见附件1)协商确定补偿 。(三)调整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 。城市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地上附着物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移植或处理,拆迁当事人可参照下列指导标准协商确定损失补偿:1、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简易建筑房屋结合成新,损失补偿标准为:混凝土屋面、屋檐高在2.2米以上、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400—450元;土木屋面、房檐高在2.2米以下、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300-350元;其他简易结构房屋每平方米200-260元 。拆迁房屋院内无临建执照的房屋和超过批准期限且符合房屋条件的房屋损失补偿,比照上述规定标准,按相应结构各减50元/平方米计算 。2、拆迁房屋的其他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可参照《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见附件2)和《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树木补偿计算指导标准》(见附件3),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四)被拆迁人以索取拆迁补偿为目的,突击装修、私搭乱建、种植的,一律不予补偿 。二、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一)产权调换房屋户型设置 。根据我市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拆迁改造区居民居住现状及其承受能力,拆迁人对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应规划设计建筑面积分别为45平方米、65平方米、85平方米、105平方米的四类户型,以适应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需要 。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不宜按上述四类户型设计的,拆迁人在上报拆迁安置方案时,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 。拆迁人交付产权调换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误差的,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另有约定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被拆迁人有权退房 。被拆迁人不退房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被拆迁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承担,产权归被拆迁人 。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返还被拆迁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双倍返还被拆迁人 。(二)产权调换房屋价格 。产权调换房屋回迁时,除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产权调换房屋允许误差面积差价款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款项外,拆迁人不得向被拆迁人收取其他任何税、费 。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被拆迁人购买地下室外,拆迁人不得强行搭售地下室 。(三)产权调换房屋室内设施 。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另有约定外,产权调换房屋必须门窗齐全,墙壁粉刷,水电畅通,卫生洁具、灯具齐全,地面平整,达到基本居住条件 。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助标准补偿指导标准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市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拆迁改造区居民的住房现状,市政府决定,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助标准和补偿指导标准 。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标准(一)提高城市房屋拆迁补助标准 。拆迁人应按下列标准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简称被拆迁人,下同)给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1、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该给付被拆迁人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每户800元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在搬迁过渡期限内自行过渡的,拆迁人应按照每户3人以下每月400元,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40元的标准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根据上述标准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给付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 。3、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搬迁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对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且自行过渡的被拆迁人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其中,超期在半年以内的,从超期之月起每月加发5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期半年以上的,从超期半年之月起每月加发10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调整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指导标准 。城市拆迁房屋室内装修物中,拆除后不影响使用的,可不予补偿;确属不能拆除的,拆迁当事人可参照《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补偿指导标准》(见附件1)协商确定补偿 。(三)调整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 。城市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地上附着物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移植或处理,拆迁当事人可参照下列指导标准协商确定损失补偿:1、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简易建筑房屋结合成新,损失补偿标准为:混凝土屋面、屋檐高在2.2米以上、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400-450元;土木屋面、房檐高在2.2米以下、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300-350元;其他简易结构房屋每平方米200-260元 。拆迁房屋院内无临建执照的房屋和超过批准期限且符合房屋条件的房屋损失补偿,比照上述规定标准, 按相应结构各减50元/平方米计算 。2、拆迁房屋的其他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可参照《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见附件2)和《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树木补偿计算指导标准》(见附件3),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四)被拆迁人以索取拆迁补偿为目的,突击装修、私搭乱建、种植的,一律不予补偿 。二、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一)产权调换房屋户型设置 。根据我市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拆迁改造区居民居住现状及其承受能力,拆迁人对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应规划设计建筑面积分别为45平方米、65平方米、85平方米、105平方米的四类户型,以适应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需要 。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不宜按上述四类户型设计的,拆迁人在上报拆迁安置方案时,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 。拆迁人交付产权调换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误差的,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另有约定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被拆迁人有权退房 。被拆迁人不退房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被拆迁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承担,产权归被拆迁人 。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返还被拆迁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双倍返还被拆迁人 。(二)产权调换房屋价格 。产权调换房屋回迁时,除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产权调换房屋允许误差面积差价款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款项外,拆迁人不得向被拆迁人收取其他任何税、费 。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被拆迁人购买地下室外,拆迁人不得强行搭售地下室 。(三)产权调换房屋室内设施 。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另有约定外,产权调换房屋必须门窗齐全,墙壁粉刷,水电畅通,卫生洁具、灯具齐全,地面平整,达到基本居住条件 。三、其他(一) 拆迁人必须按有关补助标准给付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当事人可自行协商确定拆迁房屋室内装修、附属物、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也可参照本通知规定的有关补偿指导标准协商确定补偿 。(二)本通知适用于朝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 。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本通知由朝阳市房产局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和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朝政办发[2003]1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 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补偿指导标准附件2: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附件3: 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树木补偿计算指导标准二OO八年月日附件1: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损失补偿指导标准补偿项目 数量 补偿单价(元)各类木质地板 ㎡ 40-100各类墙壁瓷砖 ㎡ 10-15各类石、瓷材地板 ㎡ 30-80木质装饰按装饰面积(含门、窗口边、暖气罩、墙裙、墙围棚顶木装修灯池) ㎡ 30-60窗帘盒 个 50固定的壁橱、书橱按平视投影面积 ㎡ 60-100装饰墙面(壁纸、壁布、塑料插接板棚顶、石膏板、纤维板、华丽板) ㎡ 5-10注:以上补偿项目被拆迁人要求自行拆除的,不予补偿 。卫生洁具、灯具、电热水器、煤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器、壁画,不予补偿 。门窗、阳台封闭不予补偿 。附件2: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房屋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元) 说明杂树 棵 4 距地1.5米处胸径2cm以下杂树 棵 8 距地1.5米处胸径2-5cm杂树 棵 12 距地1.5,米处胸径6-10cm杂树 棵 20 距地1.5米处胸径11-15cm杂树 棵 36 距地1.5米处胸径16-25cm杂树 棵 距地1.5米处25cm以上,以36元为基数,每增加1cm,补5元果树 棵 5 已定植一年生以上秧苗果树 棵 20-40 距地1米处直径2 cm,每增加lcm增补10元葡萄树 棵 5 已定植成活秧苗葡萄树 棵 50-80 距地0.5米处直径3cm以下葡萄树 棵 80-100 距地0.5米处直径3-5cm葡萄树 棵 30-50 距地0.5米处直径5cm以上、己过盛产期 。有线电视 户 150 有线电视网络迁移费院门 座 1200-1500 有预制板盖双扇铁门高档装修院门 座 800-1200 有预制板盖双扇铁门一般装修院门 座 500-800 有预制板盖双扇铁门无装修或无预制板盖双扇铁门有装修院门 座 300-500 无预制板盖双扇铁门无装修院门 座 300 其它厕所 平方米 50-80 有盖(无盖按院墙计算)院墙 米 50-60 整砖墙,高1.8米以上院墙 米 30-50 整砖墙,高1.2-1.8米院墙 米 25-40 碎砖、土坯、石墙,高1.8米以上院墙 米 20-30 碎砖、土坯、石墙,高1.8米以下及各类花墙菜窖 平方米 100-120 砖墙、水泥盖板菜窖 平方米 50-60 无墙平房地下室 平方米 300-350 与房屋主体建筑为一体,层高2米以上猪圈 平方米 50-80 有盖(无盖按院墙计算)禽舍 平方米 30-50 砖木结构手压井 眼 300 正在使用大井 眼 500-1000 正在使用、砖石砌筑深15米以上大井 眼 1000-1500 正在使用混凝土护壁深15米(每增深1米增补100元)院地面 平方米 10-20 水泥院地面 平方米 5-10 砖渗水井 眼 200-300 砖砌、深在2米以上温室大棚 平方米 25 棚内作物按实补偿煤柴棚 平方米 30-60 砖木结构,包括简易仓库、畜棚煤柴棚 平方米 100-150 砖混结构铁栅栏 延长米 50户外楼梯 延长米 80附件3: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各种树木损失补偿计算指导标准一、树木株距行距标准 。(一)杂树 。杆插幼苗(已成活的;下同),合理株距为0.15米,行距为0.4米 。成材杂树(胸径15 ㎝以上)每平方米最多不超过0.08棵 。(二)葡萄树 。杆插幼苗,合理株距为0.5米,行距为0.4米 。采用棚架式栽植的结果葡萄合理株距为0.5米,行距6米;采用双行篱笆式栽植的,合理株距为0.5米,行距3米 。(三)其他果树 。杆插幼苗,每平方米最多不超过15棵 。已结果的苹果树、梨树,合理株距为3米,行距为3米; 已结果的桃、李、杏、山楂等果树,合理株距为3米,行距为2米 。二、树木栽植面积按被拆迁人合法使用宅基地内最边缘树木另加0.5米为界限以内的面积计算 。对庭院内栽植的树木符合株距标准的,按实有株数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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