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房价为什么那么便宜,宣化老街附小下面的房子是什么楼盘呀( 二 )

【明朝房价为什么那么便宜,宣化老街附小下面的房子是什么楼盘呀】
4,在横店明清宫前买房会升值吗均价6200吧?相对于东阳还算便宜,但是在横店已经不便宜了我认为房价已经到顶,已经不值得买了不建议明清宫苑!就是像故宫那个!升值是肯定的,只是目前房价偏高,要升值估计是几年后,目前不建议投资,如果自用可以考虑5,凤阳明帝皇城明帝皇城的房价很高的,凤阳这个小地方什么都贵,房价好象是2500-3000的样子 。至于产权应该不是问题了:有50年和70年产权两种凤阳虽然是明朝的中都,后来在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中也风光了一把,但从古至今仍然算不上美丽富饶之地,所以房价很便宜,县城里一般楼价1000到2000每平米,产权和其他地方一样,有50年和70年产权两种 。6,西塘知道的进啊千年生活着的古镇一西塘 。一年四季都人满为患、特别是假日和周末,所以也无所为旺季和淡季,但避开节假日和周末总好许多的 。房价有很大的差距,高档、临河、地段好一点的地方节假日700一800元,低档一点也在200一300元左右,避开节假日下降幅度百分之五十,还可以讨价还价 。下面我把客栈介绍给你们作个参考:西塘客栈分为三种:明清古宅、临水客栈和现代宾馆 。古宅类最能体现江南古镇的古韵特色 。景区内的明清古宅多位于深巷内院,庭院幽深,一切陈设皆为老古董,虽然不临水,但宅院宽大,可深切体会古镇望族的古韵生活 。十分安静,价格也是最便宜的 。睡着百年雕花床,闻着空气中氤氲着的水乡气息,渐渐沉睡,令人陶醉 。西塘住宿西园雅居、慎德堂都是明代典型的江南大宅建筑,是古镇西塘望族王家的宅第,西园雅居在景点西园的西侧,宅内随手拈来都是古董,老板重情讲信,住在西园景观房内,能免费观赏西园景点的美景 。慎德堂的堂内乐器遍布,常有乐友切磋;陈家老宅(青年旅社)前酒吧(酒吧临水)后宅院,夜间魅力四射,住宿在酒吧后的院落中,十分安静;尊闻堂本身是个景点,藏在石皮弄内 。堂中的“百寿图案”为全国古迹;如意楼客栈是由古宅装修而成的,住如意楼的话,参观“醉园”免费;桐村客栈是建于清雍正年间的老宅,老板为民间艺术家,有双手写字的绝活,这些客栈都是西塘景区内最具有古韵特色的客栈,在驴友中的口碑都不错 。临水类依水而居,富有江南水乡的特色 。此类客栈的特点:一般由民居改造而成的,房屋低矮,房间空间不大,中心地段(永宁桥与环秀桥之间)的临河房间较有观景的价值,尤其是西街上的临河房间才是真正的依水而居,但房价颇高、不实惠 。网上介绍多数临水客栈多为靠近河边,但并不真正临水 。价格还算适中 。宾馆类富有现代气息的特色 。此类客栈的特点:有的建造在景区外,一般规模较大,以双人标准间为主,能同时容纳几十人团队的客栈 。如:西塘宾馆、来凤客栈等 。这些客房平时价在70元~100元左右,周末和节假日有所提升 。客房可以通过网上订购,但是一般价格和网上介绍多少有点差距(由于信息发布时间的变化),价格可以和店家商量,建议自助旅行的朋友也可实地考察一番再定夺 。特别提醒的是:面包车或三轮车会以低价或其它为诱饵拉游客上车,然后给游客介绍客栈,实质上是为了拿取介绍客栈的回扣,所以请游客们要么事先联系好客栈老板来接站,要么自己独自寻找客栈为佳 。7,夫妻共同房产出售一人签字效力如何认定二手房买卖究其原因,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明确,另一方面,人们对物权登记制度有不同的理解 。案例一:李明与王红是夫妻,婚后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为李明的名字 。后来,李明和赵刚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出售房产,房价上涨后李明就对赵刚说出售房产并未征得王红的同意,所以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分析:《物权法》规定了不动产经登记生效,不动产的公示具有公信力,虽然房屋是李明和王红的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只登记在李明的名下,所以赵刚有理由相信只有李明是产权人,买卖合同应当有效 。当然,如果李明想和王红离婚,为了转移财产而与赵刚串通而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出售给赵刚,那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案例二:郭华与刘霞结婚后买了一套房产,两个人都登记为产权人,后来,郭华背着刘霞和张绍刚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要卖这套房子,刘霞得知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分析:登记为夫妻二人的房产,如果购买人只与其中一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则合同的效力视以下情况而定:1、如另一产权人追认或有证据表明其有出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有效;2、如另一产权人不追认也没有证据表明其有出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无效 。所以,张绍刚要有一定的证据说明刘霞同意出售,否则合同就是无效的 。民法上有一个“家事代理”理论,家事代理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务,在与第三人为一定的法律行为时,有权代理另一方配偶的权利 。所谓的“日常家事”通常理解为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医疗服务、文化消费、子女教育等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事务 。但房产在家庭财产中占有重要地位,购买或出售房产显然并不属于日常家事的范畴,所以郭华不能因为和刘霞是夫妻关系就可以代表刘霞出售房产 。因此,登记为夫妻二人名下的房产,只有在双方都有共同出售的意愿时,买卖合同才有效 。案例三:龚力和陈美签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龚力购买陈美和陈美的先生刘志华名下的一套房产,可房价涨得很快,陈美突然提出要提价,否则就不卖了,龚力不肯加钱 。不料没多久龚力和陈美都被刘志华告上法院,刘志华在诉状里说陈美背着他把二人共享产权的房产给卖了,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分析: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当认定为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不论登记为一人还是二人所有,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前所述,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刘志华同意出售,那么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但是,合同无效并不表示没有法律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龚力可以要求陈美赔偿他的损失包括房价上涨后的差价 。案例四:钱强和刘明、孙丽夫妇签订了一份居间协议,约定钱强购买刘明、孙丽名下的房产,签正式买卖合同时,孙丽因为出差了,就没到场签字,合同上就只有刘明的签名,孙丽的名字是刘明代签的 。谁知房价上涨了,刘明后悔房子卖便宜了,就说正式合同上没有孙丽的签名,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分析:虽然孙丽没有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因为孙丽在居间协议上已签过名,表明她同意出售房产,构成《合同法》上的表见代理,如购买方确有理由相信署名人有另一方的代理权,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否则应认定合同无效 。比如有证据能够证明另一方一同委托中介挂牌、一同协商谈判、签署过居间协议、收取过定金或房款等,均可表示另一方同意出售,因而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8,民国时期的一块大洋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要看什么时期的,民国早期相当于50多元,晚期只相当于30多元 。以大米、猪肉、白糖、植物油和棉布等衣食用品在上海市场的价格为例(民国元年是1912年,民国成立以前的大洋沿用清朝的): 1872年上白米为每旧石(音担)2.7银圆,计算大米的容量单位1旧石=10斗=160旧斤=177.7市斤(许多人通常误认为1石=100市斤是搞错了),就是说当时每斤上白米价格为1.5分银圆 。这时期1块银圆大约折合今人民币1百多元 。1901年米价为每旧石4银圆,也就是每斤2.2分钱 。这时期的1块银圆大约折合今人民币70元左右 。1911-1919年米价恒定为每旧石(178斤)6银圆,也就是每斤米3.4分钱;1银圆可以买30斤上等大米;猪肉每斤平均1角2分-1角3分钱,1银圆可以买8斤猪肉;棉布每市尺1角钱,1银圆可以买10尺棉布;白糖每斤6分钱,植物油每斤7-9分钱;食盐每斤1-2分钱 。……这时期“一块钱”大约折合今人民币40-50元 。1920-1925年上海大米平均为每市石9.5银圆,1市石=160市斤,也就是每斤大米5分多钱,1银圆可以买18斤大米;猪肉每斤平均1角4分-1角5分钱,1银圆可以买7斤猪肉;棉布每市尺大约1角2分-1角4分钱,1银圆可以买8尺棉布;白糖每斤1角钱,植物油每斤1角5分钱,食盐每斤2-3分钱 。……这时期“一块钱”大约折合今人民币35—40元左右 。1926-1936年上海大米平均为每市石10.2银圆,也就是每市斤大米6分多钱;或者说,1银圆可以买16斤大米;猪肉每斤大约2角-2角3分钱,1银圆可以买4-5斤猪肉;棉布每市尺大约1角5分-1角8分钱,1银圆可以买6尺棉布;白糖每斤1角5分钱,植物油每斤2角钱,食盐每斤3-5分钱 。……这时期“一块钱”大约折合今人民币30—35元左右 。当时上海的物价比北京(1928年以后称为北平)高出大约10-20%,一般说来,南方的物价比北方高些,城市的物价更比乡镇要高得多 。30年代在北平,一块银圆(大洋)可以请一顿“涮羊肉”;在上海,一块银圆(洋钿)可以请两客西菜套餐 。要逛公园,一块银圆可以买20张门票;要看演出(戏剧或电影)一块银圆可以买10张入场券 。至于精神食粮,一份报纸零售3分,一块银圆可以订阅整月的报纸;一部《呐喊》售价7角,一块银圆可以买一本比较厚的书,或者两本比较薄的书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你怎么不按照现在房价来算那,那时候能吃起大米白面的都是什么人 。现在大部分人有住房,过去大部分人吃白面大米吗?过去上海一套宅子百十来块,现在就算百万一套你算算价值吧解放前一块大洋值46吊,一吊钱值5个铜子 。村里普通人家冬天走窑烧炭,一天也就挣两吊钱 。1930年前后一个铜子可以买一个烧饼加一碗卤丸子,1944年两块大洋可以买一袋46斤的进口面粉 。清末与民国初期五个银圆可以买一条大水牛,一个银圆可以买一担米;民国后期一个银圆是一担谷 。一个银圆等于0.80到0.90两银子,用这个价格如果等效现在的实物价格的话,一两银子的价值应该在100元以上;以民国初期算,大约值250元左右 。大家还可以参考自己家乡的一些物价比较 。当时,全国各地物价差别可能也会很大 。各朝各代的价格那就更说不准了 。100-200吧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 。查了一下 。当时三十斤一袋的洋面,一块五大洋 。一丈洋布,八角到一块二 。小麦比较便宜,一块钱能买100斤 。你算一下,现在一斤米多少钱 。估计相当于现在的100元到200元 。9,古代一两银子到底合多少人民币用动荡不定的米价来衡量银子的价值,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荒谬的,你更不能以古代购置房产、田地的花销来对比人民币,也不可脱离群众,只参照上层收入来定夺,否则结论一定极其荒谬 。要说一两银子、一个银元,合现在多少钱,有个非常简单粗暴,但是非常准确、非常有效的方式:底层工人、百姓勉强维持温饱的月入(银两、文钱、布帛、银元)=现如今底层工人、百姓勉强维持温饱的月入(人民币)譬如:民国初年,清华外教狄登迈调查了北京最普通居民的收入 。其中,1918年,北京居民最底层的收入是1.66银元/月,即每个月才得一块六 。民国初年,北京最普通最底层的员工,有住处,但生活十分艰难,月入一块六角,即1.6元 。民国初年,北京段公馆中的佣人、在工地干活的工人、饭店的伙计,月入约合2个大洋 。那么,可以得出结论:民国初年,2个大洋约等于现如今的3000元,即1个大洋等于现在的1500元 。这既不是米价折合出来的300元人民币,也不是肉价折合出来的800元人民币 。因为从上世纪末期开始,农业进入机械化,又拥有化肥等资料,价值可称低廉,亩产十倍于古代,又不似古代米价腾踊 。各种肉禽、肉猪养殖,在古代也不能与现如今的拥有量对比 。其他诸如能买驴但买不起粮,能盖屋但吃不起肉的事,实在太多,不一一列举 。因此,根据底层人民(那啥人口)的收入才是靠谱的,也能回头过来检测当时某样东西的贵贱,而不是用具体的某样东西去检测底层月入 。于是,你回头再去检测,发现在民国初期,2个大洋能置办一桌上等婚宴 。而现如今,普通婚宴酒席一两千,高级婚宴一桌3000左右 。再验民国初年,800银元买北京一套房,则合2017年的人民币120万,并不便宜,但和现如今的房价相比,真是便宜到姥姥家了 。由此推而广之,货币未曾动荡过的1925年之前的民国,1块大洋=1930年的8个大洋=1980年的15元=1990年的50元=2000年的350元=2010年的900元=2017年的1500元(全部根据底层员工温饱工资换算)有人问,三四十年来,我国通货膨胀了多少倍 。答案很明显了,是100倍 。1980年的一块钱,等于现如今的一百块钱 。这从侧面证明了赚了钱存银行到底贬不贬值,国家印发货币,到底对你以前存的钱,稀释到何种程度?这都是根据最底层的工人、县民的月入而算出来的,而月入是当时民价的直接反应 。到现在,底层工人、徭役、仆从、服务员,也占据人口的绝大多数 。由此,我们还可以看古代任何时期的通行货币等于现如今的多少人民币 。对比银两与人民币,譬如清代某些时期,县民小工,月钱一两四钱,又有才得八钱的,而京城、主要城市仆役、杂工、服务人员,月钱二两 。《红楼梦》里得力丫鬟,也是这个收入 。可以看出,明清时期的一两银子,大略等于现如今多数底层人民半月的收入 。古人月入二两银子,等于1980年的30块钱,2000年的700块钱,2017年的3000块钱 。而民间常用文钱结算,一千文折合一两银子,后文钱贬值,一两银子兑一千七八百文都有,民间工作人群收入也上涨,但却是真的上涨吗?依然要根据底层月入来确定物价贵贱,而不是根据某种东西价格来确定收入多少 。譬如,康熙年间,肉价维持在三分钱,即一斤(590克)0.03两白银,根据底层人民月入换算,这就是一斤猪肉38块钱,现在才十来块,而更底层的村民,月入等于现如今的1200块左右 。你瞬间就能明白古人一年到头吃回肉多不容易,为啥都舍不得买肉 。而切切不可根据一斤猪肉三分银钱来换算成现在的肉价,再推出当时人的收入水平折合现如今多少人民币,这是非常荒谬的 。盐在古代制作、运输都比现在费劲,每斤五分钱,也就是0.05两,合2017年的75块钱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民国初年,这时再看《黔川滇旅行记》,你就能明白为啥各地贫苦百姓根本就吃不上盐,最多只是沾着一点点大盐粒尝一些滋味的原因了 。而你,绝不可根据当时的食盐价格,反推出兑率 。北宋底层乡野百姓,日入一百文,月入三千文(3贯),等于2000元人民币,一文合现在的六、七毛钱,也是如此推导 。上层官员三分之一发钱,三分之二发东西,也是无奈之举 。北宋待遇中等的当兵的,平均一天能拿130文,到南宋一天能拿500多文,不是工资涨了,是钱毛了 。北宋城里小吃,每份15文,也就是现在的15块钱左右,这是鸡杂汤的价格 。而蔬菜造齑,每碗10文 。总之,基于底层人民日入或月入,联系现如今底层人民日入或月入,来认知古代,甚至近代粮食、肉类、吃穿、住宿、房产、婚丧、雇佣等所有人们所需购买、出卖物品的价格,才是最合理的 。如此计算,则荒年粮食价格的腾踊、昂贵,则立即显现 。百姓一年到头舍不得吃一回肉的心态,也能立即体会到 。来源:个人图书馆关于 “一两银子值多少人民币”的问题,基本上能够得出的结论是:清朝中晚期一两银子价值人民币150-220元左右;在明朝中期价值人民币600-800元;在北宋朝中期价值600元-1300元 (或1000-1800元);在盛唐时期价值2000-4000元 。古装剧中大爷们手中的银子卖相几乎都光滑闪亮,古人真正流通使用的银子其实并不是这样 。作为货币,白银其实很实在,都是只在乎重量,不注重外观的,也许只有官家的纹银才会比较注重“卖相” 。老百姓也不都用得起一整锭银子,多是铜元、铜板交易,但银子仍是历朝历代流通量颇广的货币之一 。只是各朝代银两的货币价值都有所不同,有人以大米为衡量单位,尝试推算过银子的价值,虽然换算数字不一定准确,换算方法却值得参考 。比如:明朝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一般质量的大米二石,如果当时一石约为94.4公斤,一两银子就可以买188.8公斤大米,就是377.6斤;现在我国一般家庭吃的大米在一斤1.5元至2元之间,以中间价1.75元计算,可以算出明朝一两银子等于人民币 660.8元;又如唐太宗贞观年间一斗米只卖5文钱,通常一两银子折1000文铜钱 (又称一贯),以今天一般米价1.75元一斤计算,一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4130元的购买力;唐玄宗开元年间通货膨胀,米价涨到10文一斗,也是一两银子等于2065元人民币;根据《宋史食货志》提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和《宋史职官志》“每斗(米)折钱三十文”的记载,宋代1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近924-1848元 。综上所述,关于“一两银子值多少人民币”的问题,基本上能够得出的结论是:清朝中晚期一两银子价值人民币150-220元左右;在明朝中期价值人民币600-800元;在北宋朝中期价值600元-1300元 (或1000-1800元);在盛唐时期价值2000-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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