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领导如何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中国税务报》( 二 )


一、实际税负的降低首推小微企业普惠性税优,主要包含3方面的内容:1、增值税满足月不含税销售收入不超10万元(季度不超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针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未(不)开票两部分收入,免征增值税!2、增值税附加增值税附加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与增值税一同享受免征优惠的同时,确有应税额是享受50%的减免 。
3、企业所得税满足“533”条件的小微企业(资产规模不超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300人,年应税所得额不超300万元),100万元及以内的应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5%,超过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实际征收率10% 。二、税金实际缴纳时间的伸展首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税额一次性扣除 。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购进的按照会计制度固定核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可以在2019年4月1日开始一次性从当期抵扣销项税额!2019年4月1日前尚未抵扣完的该属性进项税额,可于2019年4月1日一次性抵扣销项税额!三、综述漫漫税海,笔者只选取其中最新的分别代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相关税优政策 。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透露了什么信息?
这次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信息量很大,作为纳税人必须关注 。2021年1月8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总结了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收现代化建设成绩,研究“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思路,部署了2021年重点任务 。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 。
这个政策对纳税人来讲非常关键 。1,尚未到期的税务优惠政策继续执行;2、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优惠政策如需要可研究继续执行;3、进一步根据需要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政策已到2020年12月31日到期,但目前暂可继续执行 。下一步肯定会出台正式文件,政策有望延续至2021年底 。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会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一步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纳税人 。最近几年,咱们国家的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说非常多,效果也非常明显 。2018年全年减税降费规模约1.3万亿元人民币 。2019年全年减税降费2.36万亿元,所有行业税负均不同程度下降 。2020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 。
这些减税降费政策,惠及到各业各业,特别是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等,支持力度更大 。2020年,为应对新冠疫情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国家前后出台了大量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具体包括以下12项:1、支持防护救治(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
2、支持物资供应(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6)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
3、鼓励公益捐赠(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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