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诉讼法解释全文2021,2022年最新行政诉讼法全文司法解释( 八 )


(二)裁判结果
一、二审法院认为 , 在房屋被强制拆除前 , 杜某某已经获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的相关补偿款项及宅基地安置补偿 , 在房屋拆除后 , 杜某某向村委会领取了废弃物品补偿款及搬迁误工费用 , 故判决驳回杜某某的诉讼请求 。杜某某不服 ,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并不必然产生行政赔偿责任 , 只有造成实际的损害 , 才承担赔偿责任 。某县人民政府成立的征迁指挥部与杜某某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 该协议已被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合法有效且已经实际履行 。因此 , 杜某某的房屋虽被违法强制拆除 , 但其在诉讼中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存在其他损害 , 其合法权益并未因违法行政行为而实际受损 , 其请求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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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诉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拆迁行政赔偿案
——通过行政补偿程序依法应当获得的奖励、补贴等以及对财产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属于直接损失 。
(一)基本案情
周某某在某自然村集体土地上拥有房屋两处 , 该村于2010年起开始实施农房拆迁改造 。因未能与周某某达成安置补偿协议 , 2012年3月 , 拆迁办组织人员将涉案建筑强制拆除 。周某某不服诉至法院 , 请求判令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其安置赔偿人民币800万余元 。
(二)裁判结果
一、二审法院认为 , 涉案房屋已被拆除且无法再行评估 , 当事人双方对建筑面积、附属物等亦无异议 , 从有利于周某某的利益出发 , 可参照有关规定并按照被拆除农房的重置价格计算涉案房屋的赔偿金 , 遂判决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赔偿周某某49万余元 , 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周某某不服 ,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最新行政诉讼法解释全文2021,2022年最新行政诉讼法全文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家赔偿法维护和救济受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功能与作用 , 对该法第三十六条中关于赔偿损失范围之“直接损失”的理解 , 不仅包括既得财产利益的损失 , 还应当包括虽非既得但又必然可得的如应享有的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权益等财产利益损失 。本案中 , 如果没有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强拆行为的介入 , 周某某是可以通过拆迁安置补偿程序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 , 故这部分利益属于必然可得利益 , 应当纳入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直接损失”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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