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破产工程款怎么付】

破产案件中 , 建设工程款仅对该工程拍卖价款或者工程折价款优先受偿 , 如果工程拍卖款不足以支付工程款的余额 , 按照普通债权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进行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 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 , 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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