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2001年,北京男子3万卖房,17年后房子价值千万,反悔想要收回( 四 )


如果因为利益出尔反尔 , 那承诺还有什么意义?
所以有人说 , 就该一毛钱都不给于泊 , 还要追究于泊违法买卖宅基地的责任 。
毕竟 , 于泊签订《买卖协议》的时候 , 可以说是欢天喜地 , 没有人上赶着让他卖;
他拒绝支付70多万补偿拿回房子的时候 , 可以说是精打细算 , 占尽了何大海一家的便宜 。
虽然到头来 , 他也拿到了政策规定的一部分利益 , 但也把自己的信誉彻底闹没了 。

都说一诺千金 。 但是 , 千金、万金、万万金面前 , 能守得住诺言和体面的又有几个?
一个人活在世上 , 还是要尽量有底线和尊严的 , 如果不清楚做不做得到 , 承诺还是少说一点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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