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 七 )


附件1: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1、“一、二类汽车及其它机动车维修企业标志牌”式样

注:1、外轮廓尺寸为750mm×500mm×25mm;“汽车维修企业”用55×40mm长黑体;蓝色徽标直径为85mm;no.xxxxxx用高20mm 黑体;“经营项目、许可部门、监督电话”用32×27mm长黑体;材质:铜牌材料 。
2、a处根据许可项目,分别填写一类或二类 。
3、b处根据许可项目,分别填写大中型客车、大中型货车或者小型车辆维修 。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企业,还应增加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 。用23×28mm扁体 。

2、“专项(三类)汽车及其它机动车维修企业标志牌”式样
【机动车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
注:1、外轮廓尺寸为750mm×500mm×25mm;“专项(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业户)”用55×40mm长黑体;蓝色徽标直径为85mm;no.xxxxxx用高20mm 黑体;“经营项目、许可部门、监督电话”用32×27mm长黑体;材质:铜牌材料 。
2、a处根据许可项目,分别填写发动机维修 、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车身清洁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维修、空调维修、汽车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汽车玻璃安装等 。用高23×28mm扁黑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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