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发布医疗保险附加险筹资给付标准】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发布2012年度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筹资和给付标准 。 201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 。
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6000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由意外伤害险资金按照70%的比例给付;超过60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
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给付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的,给付20000元;伤残等级为三级的,给付25000元;伤残等级为二级的,给付30000元;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给付35000元 。 参保人意外死亡的,对其合法受益人一次性给付50000元 。 (
推荐阅读
- 农村儿童医疗保险投保 家长如何配置
- 37岁怎样买大病医疗保险
- 医疗保险每月打多少到卡上
- 商业医疗保险不可缺失 能起津贴保障作用
- 年轻女性医疗保险:需建立人生四大账户
- 医疗保险必保疾病初定8种
- 医疗保险+少儿保险 为4岁女孩购买
- 社保、大病险皆有,住院津贴型医疗保险仍有必要
- 区别商业医疗保险:报销型和津贴型医疗保险
- 婴幼儿医疗保险 如何投保才是最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