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合同范本4篇( 四 )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电话(手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承、发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
2、工程承包方(乙方),必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 。外地进郑施工企业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是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需有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托证书 。
3、工程发包方(甲方),对需装饰住房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已取得拥有合法居住权人的正式委托 。对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具有法定发包权 。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共同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工程合格后,视为竣工 。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 。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
7、工程实践证明:垃圾清运、施工环境污染补偿、燃气管网改造、表前水电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费用由甲方直接给付相关单位或部门可减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烦 。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减页,增加条款可另行补充;划线部分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
9、建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各一份 。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合同范本装修工程合同范本(4) | 返回目录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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