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篇 2017工程招标合同( 二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 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 ,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 , 直至中止合同 。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 , 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 , 委托人应当在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 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
4、在合同履行期间 , 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
负责的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 , 配合代理人工作 。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 , 委托人应
当书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 , 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 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 , 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 ,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 , 
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 。拒不修改的 , 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 , 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 , 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 。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 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 , 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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