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安全方面: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大小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 甲方概不负责 。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延误工期 , 每延期一天 , 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 因质量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延期交付 , 亦须按上述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2、乙方施工所选用材料和施工工艺如不符合合同约定 , 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 乙方需马上改正 ,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 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
3、甲方如迟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 , 须按所欠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十四、争方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 , 首先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 , 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五、如有未尽事宜 , 双方协商解决 。如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十六、本合同书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七 份 , 甲方 五 份 , 乙方 二 份 ,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